1.一般而言,於國際發明展獲獎時,大會將頒發獎狀一幀與獎牌一面。惟臺北展較為特別,每位專利發明人皆可獲頒獎狀各一幀。
2.對於表現優異之作品或選手,尚有機會獲得大會特別獎或各國特別獎等殊榮。
3.大會特別獎與各國特別獎之頒發形式多元,可能包括以下組合:獎狀+獎座、獎狀+獎牌、獎狀+獎品,亦有單獨頒發獎狀、獎座、獎牌或獎品之情形。
4. 通常,國際發明展所頒發的獎狀與獎牌皆為限量製作,無法另行申購。建議採取抽籤或協調討論的方式決定歸屬。若採協調討論,建議避免將選手的個別貢獻度作為分配依據,以維護團隊的和諧與公平。
5. 建議設置以下抽籤項目:
獎狀、獎牌、特別獎獎狀、特別獎獎牌、領獎代表權,以及教育部接見代表權(限於獲得國際發明展金牌之隊伍)。每項建議各抽出 1 名,並以「每位隊員至少獲得一項權益或實體獎項」為原則進行分配。
同時建議,獲得獎牌或教育部接見代表權者,應自費製作彩印獎狀副本(數量為全隊人數減一份),並提供該副本及掃描檔給未取得正本的隊員,以資留存與紀念。
6. 國際發明展之獎狀與獎牌,部分展覽可另行加購,適用範圍如下:
-
高雄展 + 簡報賽(註:高雄展之獎狀樣式不同,但獎牌樣式相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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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展
-
美國展
-
馬來西亞展
7. 關於可另行加購獎狀及獎牌之展覽,其計費與處理方式如下:
a. 全體隊員皆不加購獎狀及獎牌
- 依第5項建議辦理。
b. 部分隊員加購獎狀
- 加購一張獎狀之費用由全隊人數平均,得出每人之「獎狀權值」。
例:獎狀1500元、3人,獎狀權值=1500/3=500元
- 加購數量需扣除首發獎狀一份。
- 加購者支付餘額(加購費用減去權值),未加購者則退還「獎狀權值」。
- 未加購者可自費彩印首發獎狀副本或掃描電子檔留念。
例:加購獎狀費用=1500-500=1000元
c. 部分隊員加購獎牌
- 加購一張獎牌之費用由全隊人數平均,得出每人之「獎牌權值」。
例:獎牌1500元、4人,獎狀權值=1500/4=375元
- 加購數量扣除首發獎牌一面。
- 加購者支付餘額(加購費用減去權值),未加購者退還「獎牌權值」。
例:加購獎牌費用=1500-375=1125元
d. 全體隊員皆加購獎狀及獎牌
- 將獎狀與獎牌加購費用分攤至每位隊員。
- 每人支付各項費用後,扣除相應「權值金額」。
- 加購數量各扣除首發獎狀及獎牌各一份。
8. 獎狀及獎牌樣式說明(以2025曼谷國際發明展為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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